专利的概念:是由政府(含政府间组织)授予(含登记)的,在一定期间内、在本国或本地区范围内的对其发明创造所拥有的排它性权利。
各类专利权的授予条件
一、实用新型专利的授予条件
1. 按照专利法的规定,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必须具备新颖性、创造性和实用性,即通常所说的专利“三性”要件。这是各国专利法普遍采用的准则,也是世界贸易组织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》(TRIPS)所确认的准则。
二、外观专利权的授予条件
1. 外观设计应当具有新颖性。
2. 外观设计应当具有创造性。
3. 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