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中科宏宇中医研究院
关于在全国招商加盟开办分院的通知
自2016年颁布并印发《“健康中国2030”规划纲要》和《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(2015-2020年)》等规划后,先后明确赋予中医药服务体系的重要地位和作用,“加快培育人才队伍建设,让中医药在新时代大放光彩”,中医类人才的培育对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,弘扬传统文化,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,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北京中科宏宇中医研究院以此为契机,挖掘中医、传播中医,迅速发展壮大。2019年研究院按计划在全国确立合伙人设立分院联合开展挖掘中医、传播中医的联合办学活动,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:
一、合伙人分院设立机构名称:北京中科宏宇中医研究院XXX分院。并授予分院牌匾及证书;
二、北京中科宏宇中医研究院与分院的确立及相关事项:
三、北京中科宏宇中医研究院授权合伙人成立“北京中科宏宇中医研究院XXX分院”,分院向北京中科宏宇中医研究院缴纳合作授权费伍万元。
四、北京中科宏宇中医研究院赠送分院“980课程”20个名额,分院招生的“980课程”学员到总公司学习,分院只需向总公司支付每人200元场地费。
五、北京中科宏宇中医研究院赠送分院原价1万的学习年卡五张,年卡期限按开通之日起一年有效。
六、分院享有总公司所有签约授课专家团队老师资源。分院提前一个月安排授课计划,招生符合开班人数后,总公司派遣老师开班授课。总公司负责老师的授课费;分院承担授课老师食宿车票费用。每场开班双方五五平分。
七、如果某些课程,分院招生人数不符合开班要求,分院可将学员推荐到总公司参加学习。分院输送到总公司学习的人员产生的利润,双方五五平分。
八、研究院向分院免费提供老师授课的推广文案。总公司在网络中推广老师课程将标明所有分院的招生联系方式。
九、总公司免费给分院线上、线下培训市场推广人员。
十、原招商加盟方案(5月1日起执行)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31日,本方案从2019年8月1日开始执行。
北京中科宏宇中医研究院
2019年8月1日
咨询:15133235196(微信同步)市场运营顾主任
北京中科宏宇中医研究院开办分院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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